尊敬的供应商:
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含山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2016年含山县国土资源监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具有监测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EHSCG-2016-005
二、项目名称:2016年含山县国土资源监测项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7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不得参与评审。
四、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总体要求:
(一)国土资源监测的主要内容:
1、基础项目:主要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耕地)、未利用地的变化情况,土地利用节约集约程度,土地供应结构及供地率、征地补偿标准及落实情况;矿产资源规划和重要矿种开采情况等。
2、重点项目: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情况及房地产用地价格情况,闲置土地情况等。
(二)监测点设置:
1、按照“分级负责、各有侧重、布局均衡、互为补充”的原则设置监测点。县级监测点重点是开发园区和镇域,结合省、市两级监测点设置情况,2016年县级监测点设置为:(1)县经济开发区;(2)仙踪镇、清溪镇。
2、县经济开发区的监测范围为其管委会的管辖区域;镇的监测范围为镇行政区域。
(三)监测周期:监测周期为3个月,即每季度监测一次,下季度首月10日前上报提交监测数据和监测分析报告,年度成果在2017年1月10号前提交。
(四)监测行为规范
1、监测活动开展:监测单位按照《安徽省国土资源监测技术规程(2015年版)》(如有更新,应按新规程操作)开展监测活动,全面收集、核查各类基础资料、变更资料,建立监测点数据上报和数据核查的层层审核签字制度,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国土资源所和局属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监测单位开展监测工作,为监测单位开展监测活动提供便利,对监测单位依据监测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如实提供。
2、提交监测分析报告:由成交供应商提交监测地区季度监测分析报告和年度监测分析报告,全面反映监测地区土地、矿产资源在开发利用过程中数量与质量的变化、发展趋势和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效果,为加强全县国土资源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商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全方位及时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成交供应商负责将本项目的调查监测、验收报告等工作成果,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
3、如成交供应商发生兼并、重组,采购人本项目的建设、维护等相关工作必须由新组建的公司按采购合同承担相应的义务。
(六)工期要求:详见合同
(七)培训: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相关管理和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以满足本项目完成后正常技术支持的需要,培训费用包含在本次总报价中。
(八)付款方式:四个季度监测数据和年度成果费用各占采购总价的20%,编制成果须通过评审并上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无异议后,20日内将余款付清,未通过评审不予付款。
(九)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要加强保密管理,对监测数据、结果负保密责任,确保监测数据的安全。
五、询价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丙级以上(含丙级)地籍测绘资质;
3、具备相应执业范围的丙级以上(含丙级)土地规划资质或者具备相应执业范围的土地评估从业资质;
4、有过从事省内国土资源监测项目实施经验,但依据《安徽省国土资源监测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皖国土资规〔2014〕2号)被取消监测资格的单位,不得报价本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 报价函组成:1、营业执照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以上三证合一复印件);4、地籍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5、土地规划资质或者土地评估从业资质证书复印件;6、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复印件、7、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参加需提供)(授权书需在投标时另附一份以备资格审查)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8、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技术方案:
A、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国土资源监测服务的理解,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1)国土资源监测服务的理解说明:
(2)国土资源监测服务的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3)具体工作方案措施(各阶段的专业人员的配置,工作流程,工作进度计划,管理方式,质量管理,资料档案的建立)
(4)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成果质量控制制度,项目工作管理制度)
(5)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承诺及安全保障措
B、针对本项目拟安排的人员一览表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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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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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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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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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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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工作经验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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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内是否进驻招标人单位(填“是”或“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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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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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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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章:
注:项目负责人、其他技术人员需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不能提供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需提供加盖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职工花名册复印件。
C、供应商获得的各种认证证书复印件,表彰文件复印件(2013年1月至今)和奖励证书复印件(2013年1月至今)【若有需提供】;服务的便捷性、及时性、高效性情况介绍及服务承诺
D、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合同(至少一个):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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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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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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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称
(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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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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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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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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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需同时提供案例合同复印件②案例合同原件现场备查。
9、国土资源监测服务总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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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含山县国土资源监测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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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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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CG-201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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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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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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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 元
(小写):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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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0、国土资源监测服务分项报价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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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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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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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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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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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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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标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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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所报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如果免费请在相应栏内注明“免费”,如果含在产品价格中则填“已含入产品报价中”,不留空白。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报价函中若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函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三)报价要求: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7万元。供货商按照询价函中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服务的分项报价和总价。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报价不得超过上限价,否则按无效处理。供货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总投标价包含了含山县国土资源监测服务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包含了本次采购要求的全部内容和费用,包括调查费、测绘费、数据库建设费、成果资料编制费、仪器设备费、人工费、验收费、管理费、差旅费、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以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供应商应负起审慎调查的责任,总报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一经报价,除了不可抗力和采购人违约的情况外,不得以报价函中没有列明细目为由要求增加或调整报价。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
(四)合同主要条款:供应商的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规定的时间签订合同;工期要求详见合同;付款方法:四个季度监测数据和年度成果费用各占采购总价的20%,编制成果须通过评审并上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无异议后,20日内将余款付清,未通过评审不予付款。
(五)报价函递交:
1、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袋上标明询价函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地点。
2、开标时各供应商需佩戴工作牌(工作牌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为同一人)进入开标现场,否则采购中心将拒绝其进入开标现场。工作牌样式详见见附件1。
(六)、资格审查要求:递交报价函的同时须提供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无副本原件,可接受公证件或发证机关证明)、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以上三证合一原件);地籍测绘资质证书原件;土地规划资质或者土地评估从业资质证书原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与采购中心到账单一致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类似项目业绩(须至少提供合同原件一份)。
以上材料均须在拆封报价函之前递交以便进行资格审查,未能在拆封报价函前提供上述资料的供应商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进行后续评审。
六、报名方式:
1、本项目无需网上报名,供应商按本询价函的要求参加投标。
2、没有办理网上登记注册供应商,需在含山县政府采购网上办理登记注册(网址:http://ahhscg.gov.cn)。网上注册及审核可以在投标前或投标后进行,不影响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
七、采购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400元
1、供应商递交报价函前,必须提交规定的采购保证金。评审时供应商没有交纳采购保证金的,采购中心有权拒绝接受其报价函。采购中心和采购人的利益在因供应商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的条件从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2、供应商应在2016年3月17日16时截止时间前,按有关规定提交规定数额的采购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供应商必须在截止时间前汇出,由于供应商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采购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负)。
3、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采购保证金,并采用转帐形式。采购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注册地法人账户汇出(汇出帐户名称必须与资格证书的名称完全一致,分支机构无效)。采购保证金银行进账单与采购中心到账单一致性作为现场查验的依据,否则为无效担保,视为废标。
4、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应汇至如下账号:
收款人: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帐 号:187228309005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5、采购保证金有效期:采购保证金应在询价截止后30天内保持有效,不计利息,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中心将没收供应商采购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在询价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供应商有串通、提供虚假资料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评审原则:
由询价小组先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所投项目实施方案和服务技术方案、业绩、报价有效性等询价函的实质性响应等内容进行评审。后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不超过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可以根据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按照询价函要求,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函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采购人才能对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九、相关时间和地点:
1、报价函递交时间:2016年3月18日8:30-9:00。
2、报价函递交地点: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褒禅山路北侧,县住建局一楼)
3、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18日9:0 0时
4、开标时间:2016年3月18日9:00。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含山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胡迎春电话:0555-4334619
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联系人:齐善晨 电话:0565-4326687;
含山县国土资源局
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6年3月10日
重要说明:所有关于本项目的补充、答疑、变更等相关通知公告均以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 (http://www.hszbcg.com)发布为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此说明。
附件1:供应商工作牌样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