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上庄古建筑群)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6-05    浏览次数:44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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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上庄古建筑群)设计已由国家文物局文物督函[2014]7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绩溪县文物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绩溪县文物管理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绩溪县上庄镇上庄村

2.2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提交设计成果。

2.3 本次招标内容: 包括古建筑群消防安全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指导后期工程实施(按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执行),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坚持整体设计,突出重点,简便实用,应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主体,统筹考虑周边火灾风险大的建筑物,构筑物。项目总投资约肆仟万元,消防设计费约120万元。

2.4 本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注册地在安徽省外的,中标后须到宣城市住建委窗口办理基础信息登记,且按规定在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办理进绩备案手续后方可签订合同。备案办理联系电话:0563-8173116。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于2015 年6月 5 日至 2015年6 月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 3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时00分)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6月25 日9 时00分,地点为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ct.org.cn)、宣城市招投标网(www.xcsztb.com)、绩溪县政府网(www.cnjx.gov.cn)、绩溪县招投标网(www.jixi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绩溪县文物管理局                联系人:余宁莉   电话:13605637626

招标代理: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晓密,电话:0563-8153996

交易中心: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胡琳娜,联系电话:0563-8173105、8173106(传真)。

绩溪县文物管理局

2015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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