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客车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13-04-11    浏览次数:421次
广告倒计时8 会员登录可去广告

 

    采购编号:J3ZC2013Z024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受黄山区焦村镇人民政府委托,以公开询价方式采购客车,我们热忱欢迎具有合法营业执照(按期参加年审)、供货能力和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投标(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就所附《货物报价表》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3年4月17日15:00时前(逾期拒绝受理),向本中心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函应盖有投标供应商的公章。当日15:00时整开标。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本中心不接受开标后任何形式的价格调整。若中标后,以种类不全、无货等不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履行合同中有不当行为的,该供应商在今后规定时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3、投标供应商应确保产品质量,对所供货物的售后服务和供货时间做出书面承诺。

4、供应商在投标(报价)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担当这些费用。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对所投报价函可采用密封快件投寄、当面投递(并说明:“请勿在2013年4月17日15:00时之前启封”)至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楼)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8512181)。黄山区南环翡翠路北侧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

    附件:

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3年4月10日

备注: 1、潜在供应商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4月15日16时前向我中心书面反映。

2、本次招标开标, 参照当前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按有效最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中标所报价为签约的合同价。

3、中标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供货合同。

4、供应商在中标后,应交纳百分之五的履约保证金。

5、报价函应完全响应“货物报价表”所示规格及要求,投标时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报价函各一式二份。

 



关注安徽招标咨询网微信,随时随地获取最新招标信息

本网站招标信息除有明确授权外,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篡改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否则本网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报名快速通道仅向VIP会员提供
系统将为您转入相应网上报名页面...
继 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