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绩溪县东风水库养护工程施工 已由 财农【2012】2583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绩溪县东风水库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绩溪县东风水库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绩溪县小型工程项目招标简易操作暂行办法》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绩溪县板桥头乡,主要建设内容:引水渠、溢洪道、东风二支渠、大坝等工程修复。项目预算约20万元。
2.2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为 60 日历天。
2.4工程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市政公用工程资质企业必须为已加入绩溪县市政类小型建设工程项目供应商库企业。
3.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档案必须已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以《安徽水利信息网》(www.ahsl.gov.cn)公示为准,下同),信用等级依据《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达到BBB级及以上等级。
3.3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或取得安徽省水利厅颁发的《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中,水利资质企业项目经理应为已按规定在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绩溪县招投标网(www.jixiztb.com)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4.2.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绩溪县招投标中心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 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新财政大楼西侧)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厅(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明标明投”评审方式。第一步,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响应性审查。第二步,编号,开标会现场由相关监督部门对有效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进行编号,每个号对应一个投标企业。第三步,在相关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监督下,由招标人代表公开摇号确定投标人代表。第四步,摇号,在相关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监督下,由投标人代表进行摇号。第一个摇到的球号对应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摇到的球号对应的单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7、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 工 联系电话:0563—8173105
绩溪县东风水库管理所
2013年12月2日
附件 :JXZTB2013066绩溪县东风水养护工程施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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