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郎溪县北港绿园二期安置区工程(bt)项目”招标公告相关澄清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7-09 浏览次数:811次
各投标单位:
1、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在报名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的将不具备报名资格。”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必须于开标时间前,以电汇、转账之一方式提交至郎溪县招投标中心保证金帐户”相矛盾,现统一更改为:“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期前,以电汇、转账之一方式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提交至郎溪县招投标中心保证金帐户,逾期未足额递交的投标做废标处理。”
特此通知
郎 溪县国有资产运营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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