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宣城市泾县琴溪镇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复垦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 2015-08-03    浏览次数:41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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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皖建施招JX2015191

发布日期:2015年7月31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宣城市泾县琴溪镇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复垦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财政厅

3、招标人: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泾县琴溪镇

2、建设概况:本工程为宣城市泾县琴溪镇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复垦工程,工程总建设规模约18公顷。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等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8月3日至 2015年8月7日,每日上午08:00 时至12:00 时,下午15:00 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

2、地点: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华瑞招标代理窗口处。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所需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1日10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15年8月21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为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396620234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女士          电  话:15856370702

七、备注

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企业法人代表证明和授权委托书(须持本人身份证)及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提供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由企业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本项目报名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3、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不予接受投标。

2015年7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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