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石发改社会(2014)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台县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石台县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实施地点:石台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三处景点,总设一个标段。
1号景点:大龙湾景观平台,
2号景点:矶滩景观平台
3号景点:焦曹景观平台,
总投资控制价(包含设计、施工):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150万元)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设计与施工
2.5 标段划分: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项目接受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必须附上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只允许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主要牵头人参与投标。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建造师具备市政工程或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拟任建造师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任务。
3.3其他要求:企业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9日至 2014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石台县东柱宾馆318室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及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出示:单位介绍信、个人有效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企业出具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及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被限制投标且正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人社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在石台县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由石台县人社部门出具证明,未在石台县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应由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还须附上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注:以上证件必须验原件,留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身份证上的姓名须与单位介绍信上的报名人相符。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石台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stxzb.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台县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台县 地 址:合肥市徽州大道恒生阳光城903
邮 编:245100 邮 编:247000
联 系 人: 余主任 联 系 人: 胡工
电 话: 18956625806 电 话:13637126157
传 真: 传 真: 0566-202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