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华通讯社安徽分社的委托,对新华大厦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及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新华大厦改造工程
2、工程实施地点:合肥市六安路与淮河路交口
3、项目概况:该项目改造面积约2500m2
4、招标范围:新华大厦第30层原有装饰拆除,墙、地面处理,电气线路改造,屋面防水工程等,具体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须在投标单位注册且投标时不得有在建和中标待建项目,必须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4、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安徽省内无被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内的处罚,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201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本工程不接受投标人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和承担过的类似工程的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的业绩的证明材料(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由投标人所在地建管部门出具的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和中标待建项目、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201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证明(原件);
6、由投标人出具的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安徽省内无被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内的处罚的承诺(原件)。
注:报名时均须按照上述顺序将报名材料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法人章,同时携带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供查验,否则报名无效。招标人将根据各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资 料、企业的实力、信誉、专业程度、注册资金状况等情况择优选定合格投标人,对未通过报名的单位不解释原因。招标人视报名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资格预审。
四、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22日(每天9:0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08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人:陈伯坚先生
联系电话:0551-63736278
国内工程招标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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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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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大厦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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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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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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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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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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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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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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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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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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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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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被授权人确认(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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