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含山县陶厂中心学校的委托,现对安徽省含山县乡村学校少年宫器材采购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询价要求并可完全响应本询价函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清单要求提交报价函。
1、采购编号:AHHSCG-2013-22
2、采购项目内容:安徽省乡村学校少年宫器材,具体参数见附件
3、询价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条件;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3.2 报价函构成:报价单(单价、合计价)、营业执照复印件、销售代理证明、售后服务承诺书、企业规模、业绩资料及认证等其他资格证明,上述资料均需密封后加盖公章。报价函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3 报价:此次总报价不得超过135000。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供货商按照询价函中的要求,以附件中给定的报价单格式一次性报出所投货物的单价和合价、不得更改报价单格式和货物顺序。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货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括安装调试费、包装费、装卸费、运保费、系统集成费用、人员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3.4、卖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为出厂全新的,均为生产厂家设备原装配置。货物的生产、安装、维修、检验、验收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所有教学仪器设备均必须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用户单位在卖方送货、安装、调试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有质量、技术或数量不足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5 合同主要条款::供货商的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交货期限为业主通知起20日内供货。付款方式:不预付货款,全部供货结束验收合格后付90%合同款,10%余款作质量保证金1年后付清。
3.6报价函递交:供货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询价函编号、项目名称、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地点。
4、 资格审查: 递交报价函时须提供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无副本原件,可接受公证件或发证机关证明)、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价函外另附一份以便资格审查)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类似业绩合同原件。以上资质材料均须在拆封报价函之前递交进行资格审查,未能在拆封报价函前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5.采购保证金:
供应商递交报价函前,必须提交规定的采购保证金,否则采购中心有权拒绝接受其报价函。
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的利益在因供应商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的条件从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5.1 采购保证金为:1500元;交纳方式:现金,现场提交。
5.2 采购保证金有效期:采购保证金应在询价截止后10天内保持有效,不计利息。
5.3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中心将没收供应商采购保证金:
供应商在询价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供应商有串通、提供虚假资料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6、评审原则:
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不超过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可以根据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按照询价函要求,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函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采购人才能对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7、报价函递交时间:2013年5月28日上午9:30-10:00。
8、报价函递交地点: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华阳东路182号,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二楼开标2室)
9、开标时间:2013年5月28日上午10:00。
采购中心联系人:申国康 电话:0555-4326687
采购单位联系人:胡峰 电话: 18856587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