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湖公租房二期一组团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2014CGJZ1005)延期及答疑公告如下:
1、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7月21日10:00”,现延期到“2014年7月24日9:00”;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2楼7号开标室。
3、本项目补充提供《招标补遗文件》,请已经报名的投标人自行登录会员系统下载。
4、地质勘察费用是否包含在投标文件中?电梯是否含在报价中?
答:采购人已提供勘察报告,投标人复核、补充勘察的费用自行考虑,含在投标报价中。电梯含在此次报价中。
5、基础土方开挖阶段:土方开挖时,多余土方是总包自行负责处理,还是业主指定地点存放?此产生的费用是否包含在投标价中?
答:多余土方总包自行负责处理, 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价中。
6、P16页第28条中讲到中标人负责将用地范围内的室外土方清理、外运至单体正负零标高以下30cm处,那么基础土方是否含在此次报价中?
答:基础土方含在此次报价中。
7、P15页第24条中要求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投标所报业绩进行标后公示,请明确如何公示?
答:取消此条要求。
8、招标文件中规定,一幢27层,两幢25层,请问面积是否包含地库面积?
答:此面积含建筑单体下的负一层空间,现规划面积约为1500平米。具体面积以最终确认的施工图为准,投标单价不予调整。
9、按材料要求第4条:热水器、家具、家电、空调、窗帘、橱柜等由采购人另行独立采购,纳入投标人总承包管理,相关管理服务费用,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单独列项;该条明确总包管理费用单独列项,自行报价。
而在序号32,其他要求第7条,分包与配合:投标人为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须承担总承包单位职责,须做好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部分),相关费用按10万元计入投标报价中,该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变更合同价款。该条明确总包管理费用为10万元。请问总包服务管理费在报价中是按10万元计入还是自行报价?
答:总包服务管理费在报价中是按10万元计入,不可竞争,具体详见招标补遗文件“开标一览表”。
10、材料要求第4条:热水器、家具、家电、空调、窗帘、橱柜等由采购人另行独立采购。请问厨房内的整体橱柜是否不在招标范围内?
答:不在招标范围内。
11、施工用水报装是否应为采购人负责?
答:由采购人负责报装。详见招标补遗文件。
12、招标公告中材料要求第8条规定电梯按暂定价35万元/台计入,热水器按3000元/台计入,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请问电梯是否按暂定价35万元/台计入、太阳能和热水器是否按暂定价3000元/台计入?
答:招标公告中采购需求附件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和发布的答疑和补充公告为准。修改为:电梯、太阳能热水器由投标人采购、安装,投标报价自行考虑,电热水器不计。详见招标补遗文件。
13、投标文件的递交,按要求: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包别。请问在密封袋上需要标注“包别”吗?如果需要标注,是否标注为“不分包”?
答:不需要标准或标注“不分包”均可。
14、第六章采购合同,是否提供完整的合同文本?
答:已补充,详见招标补遗文件。
15、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六条:本次招标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拦标价为2600元/平方米。包含设计,图纸审批,消防审查,基础、地库、框架结构的施工及验收,装饰装修、消防备案及资料备案等全部应有费用。 请问本次招标范围内是否有地库?
答:单体建筑负一层含在招标范围内,其他地库不含。
16、请明确建筑标高相对于高程系标高?
答:三幢单体正负零标高由东至西依次为30.2、29.7、29.35。
17、请明确立面材质及颜色?
答:立面材质为装饰(美工)砂浆,颜色后定。
18、请明确关于整体的消防用水形式,及进线方向?
答:由蓬莱路市政管道接引。
19、请明确排水方向?
答:排向蓬莱路市政管道。
20、请明确强电进线方向?
答:由蓬莱路市政管道接引。
21、请问临时道路道口从哪条路开?
答:由蓬莱路开口,具体位置以采购人及主管部门确认为准。
22、缺5%的无障碍住宅套型,因些也缺少相关设施的内容,以供报价。
答:投标人根据提供的户型方案自行考虑,组织报价。
23、公租房宜设置公共洗衣房、公共晾晒场、公共食堂等相关服务设施。如设置,此部分建筑里的设施设计需完善,以供报价。
答:以上内容无需设计。
24、公租房的停车场内应划分电动车停车区域,并提供充电设施。
答:地下非机动车库应划分电动车停车区域,并提供充电设施。含在此次报价中。
25、总图中登高场地的位置较随意,建议定位,且登高场地的尺寸大于合肥市要求的限值尺寸,不太经济,建议修改。
答:投标人可提供优化方案,最终以消防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26、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均应考虑就近停车,靠近住户。
答:投标人可提供优化方案。
27、套型室内缺储物柜空间;
答:投标人根据提供的户型方案自行考虑,含在投标报价中。
28、太阳能集势板是否放在阳台栏板上?
答:是,应根据建筑立面进行一体化设计。
29、住宅公共走道的净宽不足1200。
答:投标人根据提供的户型方案进行优化,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0、25层住宅,100人/部电梯,已达到规范要求的限值,建议无障碍电梯井道尺寸应大一些。
答:投标人根据使用要求,自行完善设计,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含在投标报价中。
31、目前建筑图看上去是纯剪力墙结构,可否设计成框架剪力墙结构
答:投标人根据投标的PC构件体系特点,自行完善设计,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2、目前评标PC的计价,是否仅计算地上结构部份.地下的部份是否单独报价及计价.
答:报价含地上及地下部分。
33、南立面图18F~22F的A户型窗户与其它楼层不一致,请确认。
答:因A户型边侧户型阳台造型导致,暂按此设计。若投标人后期方案进行优化,需经采购人同意,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投标单价不予调整。
34、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下,家配位置可否变换调整
答:投标人根据提供的户型方案进行优化,需经采购人同意,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投标单价不予调整。
35、立面图电梯位置女儿墙高度达7.5M,在符合建筑规范下可否自行调整
答:不调整,后期根据整体立面效果若需调整,需经采购人同意,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投标单价不予调整。
36、立面图其它位置女儿墙高度达4M,在符合建筑规范下可否自行调整
答:不调整,后期根据整体立面效果若需调整,需经采购人同意,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投标单价不予调整。
37、合建设[2013]15号,相关说明第三条,采用管线集成,现场在已安装的非承重墙板上局部开槽是否算管线集成。
答:否。
38、8/16/26轴交B轴的分户外延伸,是否全层设置(平面与立面示意不清,立面不到顶,存未来跨户防盗风险)
答:投标人根据提供的户型方案进行优化,自行考虑,做好防盗设计工作。
39、立面图、A户型次卧室二个窗户不一样高,是否统一高度?
答:统一高度,中标单位深化方案后报采购人审查确认。
40、立面图上8与24轴交F轴,平面与北立面不符合(立面是一个窗户,若是窗户,那整个这个空间就成封闭区间了,实现不了排烟排气),请确认是窗户是否是漏空.
答:自行考虑,满足排烟排气、燃气接入等相关条件。
41、各层临通廊部位的窗户是否要设置防盗窗?
答:需要设置。
42、厨卫地砖的规格尺寸没有规定,是否需定义?墙砖尺寸是否有规定?
答:厨卫地砖规格为300*300。
43、因总平面图中显示一层建筑面积是521M2,而标准层中显示一层建筑面积为467M2。请问以哪个建筑面积为准?
答:户型方案面积仅供参考,相关面积以采购人确认的中标人完成的施工图为准。
44、从总平面图上看本次设计的三栋建筑在地库的范围之内,本次设计是否含地库?如含地库,则应提供地库建筑方案图。如不含地库,设计基础时也应提供地库建筑方案图。本次设计是否仅地上部分?
答:本次设计不含地库,无需考虑相关设计、施工费用。单体建筑的地上、地下均应设计施工。建筑单体的地下负一层在本次设计施工范围内,详见共性问题第8条答疑。
45、三栋楼单体建筑上部住宅户型是否完全一样?
答:一致。
46、建筑单体平面图中25层以上部分未交代清楚。是否均为构架?请补充规划方案鸟瞰及单体效果图,用以确定建筑风格及色调。
答:投标人自行深化设计,鸟瞰及单体效果图已补充。
47、单体图上18层~22层东西两侧做的拐角飘窗,是否按此设计施工图。27层住宅的飘窗在什么位置?
答:暂按此设计。若投标人后期方案进行优化,需经采购人同意,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投标单价不予调整。27层住宅的飘窗自行考虑。
48、南立面阳台是否为封阳台?
答:是。
49、根据地质报告,该三栋楼的自然地面标高为1#35左右、2#33米左右、1#31米左右,而总平面竖向设计中的单体正负零为29米左右,加上地库约5米,1#处开挖约11米,是否按此实施?
答:详见补遗文件第一条。
50、地下室顶板标高是否为平的?总图竖向地下室顶板上的室外地坪标高最高点(29.60)和最低点(28.5)相差1100mm,相应的覆土厚度也相差1100(最厚处为2米),如果为平的,则不是很经济。
答:本次设计不含建筑单体用地范围外的地库,无需考虑相关设计。
51、按照合肥市供电局的规定,每单元每层7~10户的住宅,宜每4层设一个不小于4平方的计量间,计量间应具备自然采光条件。本项目每层8户,宜考虑每四层设一个计量间。
答:自行考虑。
52、本项目均为高层住宅,每单元一层应设一个面积12平方左右的配电间。
答:自行考虑。
53、第二章,第30小节中,材料要求有以下描述:“需中标人配合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供水工程、燃气工程、供电工程、弱电工程(有线电视、电信);室外道排、供热、绿化景观等附属配套工程。”第三章,第二节招标范围有以下描述:“招投标范围仅限于房屋建筑,不含室外总体。涉及与总体有关的管线均施工至出外墙面1.5米。”,这两部分的描述有出入,请明确以何为准?
答:详见发包人要求及招标补遗文件。
54、2#3#为一类高层,提供上部住宅户型的合用前室、防烟楼梯间前室、剪刀梯均要设置加压送风井。
答:自行考虑后续的深化设计,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含在投标报价中。
55、1#2#3#提供上部住宅户型均应考虑太阳能设计。
答:自行考虑后续的深化设计,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含在投标报价中。
56、1#2#3#提供上部住宅户型部分消火栓无位置设置。
答:自行考虑后续的深化设计,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含在投标报价中。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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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2627544
传真:0551-62692101
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hfggzy.com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hfzfcg.gov.cn
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