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xzczx-20140504
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三、商务要求”。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 2014 年 5 月9日 10 时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若有选择性报价则作废。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对询价文件若有澄清、修改或答疑的,将在本公告截止前三日进行发布,其是询价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二、项目服务技术要求
1、预算价:46万元。
2、采购内容:183套气象预警大喇叭设备,10套气象预警电子显示屏设备。(技术规格及参数见附件)。
备注:①、附件内如有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没有限制性,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其他品牌,但所投品牌及其技术参数必须等同于或优于所推荐的品牌。
②、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须提供CCC证书复印件,报价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功能及配置必须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主要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功能及配置情况必须由供应商提供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或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等技术资料予以支持,没有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参数、功能及配置不能视为响应。
③、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投标人可针对上述其中的某包或多包进行投标,但每包货物必须报全。
三、商务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范围许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招标货物。投标时须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三级(含三级),投标时须提供复印件。
(二)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50天。
(三)安装地点:歙县183个各乡镇行政村。
(四)付款方式: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剩余合同总额的5%为质保金,在设备正常使用满半年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五)报价:包含货物、安装费、税费、运费、培训费等。
四、投标保证金:9000元整。
请在 2014年 5月 9 日10 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以银行转账形式汇至:
户 名: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歙县支行
账 号:2210 2010 2100 0011 592
五、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须密封装订,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项目。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中心。否则按废标处理。
六、其他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标书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为准,可邮递,不接受传真):黄山市歙县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招标单位联系人:方先生,联系电话:0559-6535370
投标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0559-6527291
附件:技术规格及参数
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4年5月4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包号包名,如果有的话)
采购项目编号:
致:(采购单位全称)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项目名称)询价采购函,接受贵方“询价须知”提出的各项要求,参与该项目报价。
一、报价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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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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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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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技术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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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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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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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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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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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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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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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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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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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1、 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 询价函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