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望江县漳湖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2-27    浏览次数:40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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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皖H2150013

发布日期:2015年2月26日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望江县漳湖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县发改委

1.3招标人:望江县公安局

1.4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望江县漳湖镇境内

2.2建设规模: 约12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4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所需的贰级或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企业必须符合《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皖备案管理办法》要求;

3.7外县企业必须符合《望江县县外建筑施工企业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凭《望江县县外建筑施工企业市场准入登记表》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 年2月27日-2015年3月3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有形建筑市场): 望江县政务中心C区(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二楼212室)

4.3报名资料:⑴持单位介绍信、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⑶本人身份证、⑷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相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⑹企业资质证书、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⑻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在建工程证明和无质量、安全及市场不良行为等被限制投标的证明(望江县企业依建设主管部门通报)、⑼企业注册地劳动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⑽省外企业报名另须提供经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用登记手册》。以上报名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其中:第⑴、⑵项原件装入报名资料中不退还,其它原件核实后退还,第⑶、⑷、⑸、⑹、⑺、⑻、⑼、⑽项资料须留复印件并有报名单位签章,报名时须提供固定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

4.4重要说明:报名和交费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建造师必须到场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企业同一拟派项目经理在望江县未开标项目中只能报一个项目(标段),如同时报两个及以上项目(标段),则取消该投标报名资格。报名后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5年3月19日上午9:00,地点 望江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望江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 构

望江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地 址

 

地 址

望江县政务中心C

邮 编

 

邮 编

246200

联系人

陈城

联系人

甘国文   陈建平

电 话

13705569107

电 话

0556-7187787

传 真

 

传 真

0556-7187076

网 址

 

网 址

www.wjzbcg.gov.cn

 

  七、备注

本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act.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aqzbcg.org)和望江县政府招标采购网(www.wjzbcg.gov.cn)发布。

 

望江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01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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