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青阳县城南水厂给水建设工程已由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投资〔2012〕12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QYZFCG-2013-045
2.2项目名称:青阳县城南水厂给水建设工程建(构)筑物工程
2.3项目概况:新建设计日供水量4.0万m³/d的水厂一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气水反冲洗滤池、污水池、综合楼、加药间、加氯间、鼓风机房、送水泵房及配电、清水池、门卫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土建、水电安装等。
2.5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青阳县蓉城镇百花村。
2.6计划工期:26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应当按照规定的执业范围进行执业,且无在建工程;
3.3拟派项目经理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有3.0万m³/d或以上的土建工程造价1200万元以上的施工业绩,且项目应为验收合格的。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投标申请人请于2013年6月4日至2013年6月9日(节假日不受理)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青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报名。①本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②企业介绍信、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⑥注册建造师证书、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⑧项目经理施工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⑨《进青登记表》、⑩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留原件)。
5.其他要求
5.1禁止企业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2被介绍报名人员与领取招标文件人员必须是本投标单位员工,并现场提供单位为其购买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我中心将拒绝受理。
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招标人将不负责解释原因。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逾期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将在资格预审后发布在青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qyzb.gov.cn)上。
7.投标保证金:50万元;诚信保证金:200万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青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青阳县蓉城镇木镇路建设银行大厦5楼服务大厅
联系人:黄 磊 电话:0566-5020557
建设单位: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青阳县九华西路200号
联系人:何启宾 电 话:0566-326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