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CG-2015-006 )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接受黄山市江南新城建设办公室委托,以询价方式对电缆维修材料进行采购,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及相关要求,在2015年1 月16 日10:00时前,向本中心作出书面报价。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被询价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本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二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本中心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中标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必须与询价函一致,若发现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业主将拒绝验收。
5、公司在投标(报价)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区政府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6、投标保证金为 贰仟元 整,投标人在2015年 1 月 16日10时前由投标人汇入(以到账时间为准)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户名:黄山市屯溪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帐号:179705497608;开户行:黄山市中行)。未提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未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结束后予以退还。中标人需缴纳开标评委费(1000元)。
二、采购货物清单(附后)
三、付款方式和时间
供货完毕一周内付款90%,10%作为质保金保质期结束后付清。
四、具体要求:
1、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包括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以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所提供的关键货物如果不是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取得生产厂家正式授权,或者取得总经销机构的授权。一般经销商授权的,则经销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经销机构出具的授权等相关证明。
3、供货时间:中标人于公示结束后一周内供货完毕。
4、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验收达到合格。(若发现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采购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五、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符合本次货物采购要求。
六、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报价书,标书必须加盖单位和法人代表印鉴。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格证书复印件。
3、承诺书:对供货时间、质量、质保期及其它要求的承诺。
注:投标文件内所包含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备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密封和标志: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在封套内,封口处必须加贴密封条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写明:
屯溪区黎阳纵一路路灯电缆维修材料采购投标文件
屯溪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收
以及投标单位名称、地址。开标前标书不得开封。
2、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八、控制价为¥7875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单位提供的材料单价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标书。
本项目采用合理最低价中标法,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书有效的情况下,由最低报价单位中标。若出现并列报价情况,以抽签方式选择中标人。
九、此函具体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招 标 人:黄山市江南新城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舒文军 联系电话:0559-2596485
开标地点:屯溪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屯溪区政务新区西群楼116室)
联系电话:0559-2596425
监管部门:屯溪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屯溪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路灯电缆维修材料采购清单及单项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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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路灯电缆维修材料采购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