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阜阳市颍东区学校体育卫生器材询价采购函
发布时间: 2014-05-19    浏览次数:35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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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YDCG—G2014054-1

   

因投标样品达不到招标要求,本中心将以询价方式重新采购一批学校体育卫生器材,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就以下招标要求,在2014年5月22日下午 3:3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投标人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招标要求

序号

名 称

招投标要求

招标人

1

招标内容及控制价

阜阳市颍东区学校体育卫生器材采购项目,分为3个标段:

第1标段:2012年实施学校体育卫生器材中学类:9套及二十一中体育、卫生器材1套。控制价:80万元。

第2标段:2012年实施学校体育卫生器材小学类:24套及和谐路小学体育、卫生器材1套。控制价:130万元。

第3标段:2013年实施学校体育卫生器材小学类:38套。控制价:82万元

注: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投一个标段。

区教育局

2

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0万元;

3、投标人是生产厂家必须通过本行业ISO9001、ISO14001认证、GB/T28001-2001职业健康认证,中国教育设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投标人是经销商需有合作厂家提供上述证书原件后审。

4、资格后审:中标推荐单位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到业主方和采购中心审核。

3

样品要求

1、中标推荐单位在中标公示期内(3天内)提供招标要求的样品到指定地点安装完毕,供业主方检验。

2、检验合格的样品由颍东区教育局就地封存,作为采购人验收货物的依据。

3、逾期送达的样品或者样品检验不合格,招标方法将立即取消中标推荐单位资格,按照评标办法重新评定中标备选单位。

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规定 合格 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质保期符合国家规定。

5

供货要求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全部任务。

6

报名要求

1、无需报名,请自行在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网(www.ydzfcg.gov.cn)本询价函附件中下载招标清单及要求(新)。

2、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我中心交纳招标文件费用200元(售后不退),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我中心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7

保证金

1、开标现场提供5万元银行汇票(银行转账、现金缴存等其他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将视为无效,其投标将被否决)。

2、中标单位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3、银行汇票信息:

银行户名:阜阳市颍东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 户 行:阜阳市工行颍东支行
账    号:1311 0365 2902 6402 356

(用途请注明XXX项目保证金)

8

付款条件

正式合同签订至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5%,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10个工作日内支付5%余款。

9

定标原则

复合标底低价中标法

10

报价函要求

1、必须胶装、页码必须连续;

2、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编排有序,内容齐全;

3、内容必须打印,正副本内容、金额一致。

11

备 注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整个投标过程及施工过程的各种费用,综合多种风险因素(材料价差、现场勘查等)来确定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人工、运输、劳务、税收等一切费用。中标后价格不允许调整,项目不允许变更。

注:1、携带报名收据、银行汇票和投标函(一正一副)请加盖公章密封后送采购中心。

2、投标人产品质量必须合格,否则禁止其1-3年参加我区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采取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条件下,复合标底低价中标原则。

4、中标推荐单位请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企业相关认证证书、会员证书等相关年检合格证书原件到采购中心和建设单位审查。

三、报价函

请按照给出的“报价函”模式及要求进行投标,未按模式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四、质量、技术等承诺

投标单位应就本项目的产品质量、技术方案、服务措施等做出书面方案。

五、联系地址

阜阳市颍河东路573号颍东区财政局2楼

六、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中心:刘飞  电话:0558-2317510

区教育局:冯飞   电 话:13205686186

 

 

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5月16日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报价函

 

致: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十分高兴地看到贵中心编号为YDCG-H 2014XXX 的询价采购函,我方已研究了该报价函的全部内容,现向贵中心就(询价函名称)所采购的标的物做出如下报价:

一、责任与义务

本公司承诺:

1、 本公司的报价函一旦为贵中心认可,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2、 本公司报价函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否则我方愿意接受贵中心的处罚;

3、 本公司一旦荣幸地成为本项目的签约方,同意将贵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本报价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项目报价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技术配置

投标报价(数量、单价、合计)

响应性

招标配置

投标配置

 

 

 

 

 

 

 

 

 

 

 

 

 

 

二、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 30日内项目竣工,交付用户方验收使用。

三、资质证书:法人委托书、产品授权书原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书面方案:投标单位产品质量、技术方案、服务承诺等书面承诺方案(可另附页)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手机):               传真:

地  址:

 

投标代表:(签字)

                                             公司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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