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LXZTBCG2013X307
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受利辛县特殊教育学校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利辛县特殊教育学校计算机标准教室项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三、商务要求”。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 2013 年9月30日 17:00时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报价时需提交保证金¥2000.00元整( 封装完好并注明公司名称),如中标则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如不中标当场退回。
5、财政部《货物服务招标采购范本》中的“合同条款”、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付款方式:货物交付完成后验收合格,相关手续办齐后,十个工作日付清全部货款。
二、货物服务技术要求(具体见附表)
所有货物需要安装的要安装完毕,交付验收使用。
三、商务要求
(一)资质要求:现场报价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人授权书和被受权人身份证明;5、授权经销证。
(二)报价注意事项:1、报价金额为人民币。2、只能报出一个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3、报价包含把货物运送到利辛县境内指定地点安装使用的所有费用;报价要报出单价及数量。
(四)交货期与地点:利辛县特殊教育学校;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四、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如不能按时交货或质量不格,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
售后服务:
及时包修,一年后,无问题,退还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五、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一)供应商报价时请提供以下有效资质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缺一项原件其报价文件将被原封退回,要求提供的原件请不要密封在报价文件内:(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授权经销证。供应商请将报价文件密封在标书内,密封的报价文件骑缝处请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签或被授权人的印签。未按照要求提交的报价文件招投标服务中心将拒绝接收。
(二)供应商请提供产品的详细技术性能、参数、规格、配置及具体到货安装交付验收使用的日期,并对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作出承诺。
六、其他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三楼询价室
联系人:吴德军 联系电话:
传 真:0558-8017588 邮编:236700
王校长 18156738688
利辛县特殊教育学校 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采购项目编号:LXZTBCG2012X233
致: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项目名称)询价采购函,接受贵方“询价须知”提出的各项要求,参与该项目报价。
一、 报价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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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及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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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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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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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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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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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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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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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询价函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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