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czbcg-20120197-2
我中心受采购人天长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现以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以下货物,欢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并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货物采购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需求
1.货物清单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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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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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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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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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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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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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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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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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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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樟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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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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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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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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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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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桐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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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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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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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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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苗木质量标准
植株健壮,苗干通直圆满,规格要求一致,枝条茁壮,下部不脱裸。乔木主杆达到或超过规定要求,根系发达而完整,有较多的侧根和须根,土球完整。苗木必须为圃地移栽苗。
苗木运输途中,必须采取保温、降温和通风措施,严防日晒。根据苗木规格确定运输量,苗木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伤苗木或造成散球。
苗木数量检验:以验收人员实际清点数量为准。
苗木规模检验:胸径用直径卷尺测量;苗高用钢卷尺测量,读数精确到1厘米。苗高:自原苗木栽植地面至顶芽基部。
3、施工质量要求:
按要求与标准提供苗木栽植,并负责自栽植至栽植后1年期内的管护,确保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采购人不提供施工图纸,具体施工方案由采购人现场指定;
承包人安排和组织种植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布点、放线;
按设计要求挖栽植坑(穴),确保成活率;
苗木验收合格后予以栽植;
种植完毕后邀请采购人对栽植数量、是否按要求施工、是否按技术规程施工及苗木规格等进行检查验收;
一年后对成活率进行验收,达到90%以上为合格。
4.交货时间
2013年4月30日前交货。
5.保证金要求
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交 10%履约保证金。
6.付款方式
详见附表。
二.报价函构成及要求
A.构成: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章的有效报价(单价、合计价,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相应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园林绿化或苗木种植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满足询价函各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5.产品必须提供详尽的产品技术参数说明(或介绍彩页)。
B.要求:
1.本次询价一项品牌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 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30日)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产品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3. 报价时报价人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4. 该项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5.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贰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密封后递交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0.3万元,上述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从投标人账户转入至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开标时由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宣布交纳情况。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报价无效。保证金交纳地点及方式如下:
收款单位: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天长三圣支行
帐 号:1313202009026481808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天长市农业综合开发办林网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定采购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须在签订合同前一天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
各潜在的投标人在递交保证金时请慎重考虑,凡缴纳保证金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会议、不递交投标文件的,将视为干扰招投标秩序的不诚信行为,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8. 本次公开询价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在递交标书前,请将招标文件费用 150元交至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否则不予接受标书(售后不退)。
9.本项目交易服务费为 1500元,投标人在编制商务报价时应考虑在内,届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及要求
1.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在指定网站予以公布。
2.本项目预算为 30万元,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该项预算;如报价低于成本价报价人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报价无效。
四. 其他事项
1、如审验后合格的报价人未达到开标规定的3人以上,采购人申请经招标局同意可以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如没有合格的报价人则进行二次公开询价采购。
2、采购函答疑及澄清: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开标三日前将疑问内容书面送至0550-7044978 丁万保(天长市招标采购管理局),采购人将在 开标二日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天长市招标采购网(www.tczbcg.com)上予以公告,请各位报价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报价人自负。如果投标人在质疑答复截止时前未对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了解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开标后不得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条款提出质疑。
五.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价时间: 2013年1月10日9:30前
报价地点: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开标地点: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地 址:天长市新河北路85号(原法院内)
交易中心: 0550-7044978
传 真: 0550-7044978
联系人:丁万保
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采购说明及项目规划表
2012年度农田林网苗木采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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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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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备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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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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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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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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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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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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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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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樟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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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枝点:2.5m以上、
直径:5cm以上、土球直径5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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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干通直,根系土球完整,无病虫害。树穴65cm*65cm*6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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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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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4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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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挖洞、栽植及1年养护等所有费用。栽植时需杀虫。验收时分步验收,最终验收(2014年4月底)存活率达90%以上,以成活树木为结算依据。付款方式:2013年4月底初验付款50%,2013年10月底验收付款至90%,其他10%至2014年4月底最终验收后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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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桐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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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杆、冠幅80cm以上、株高1m以上、土球直径40c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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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冠圆满,无明显偏冠,无病虫害,树穴60cm*60cm*4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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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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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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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挖洞、栽植及1年养护等所有费用。栽植时需杀虫。验收时分步验收,最终验收(2014年4月底)存活率达90%以上,以成活树木为结算依据。付款方式:2013年4月底初验付款50%,2013年10月底验收付款至90%,其他10%至2014年4月底最终验收后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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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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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投标书组成(格式文本)
1、封面
天长市政府货物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tczbcg2012XXXX
投标人名称:
签署日期:
2、报价书
报价书
致: (采购人) :
我公司己经认真阅读《 项目(编号)询价采购函》,决定参加报价。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货物与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货物的交货并交付招标人验收。
3、我方同意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遵守询价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报价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
(报价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报价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报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报价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报价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授权方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被授权方签字: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