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皖H31500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县X058新仓段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湖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太湖县X058新仓段道路升级改造工程位于太湖县新仓镇境内,是沿线村镇出行的重要道路。起点位于花园桥,起点桩号K8+044.5,终点位于新仓镇惠民村与S211相接处,终点桩号K10+591,全长2.5465公里,总投资约470万元。
2.2 计划工期:7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6月 1 日,计划交工日期:2015年 12月 31日
2.3 招标范围:具体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要求: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投标期间无在建工程。
(2)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2012年3月1日至今)未被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至 11:30 ,下午 2:30至 5:00 (北京时间,下同),持(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项目报名登记表(太湖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下载)到太湖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太湖县新城高界路17号,县电力实业总公司三楼,电话0556-5129151)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所有出示材料的复印件均需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在职人员。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报名登记表;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报名登记表;其他被授权的本单位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一年内在当地人社部门缴纳养老保险记录、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报名登记表。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各投标申请人请比照投标人资格条件自愿购买招标文件,如因资格条件不足不能通过评审,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壹仟元整(POS机刷卡,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 捌万元整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 4 月 27 日上午9时整,地点为太湖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太湖县新城高界路17号,县电力实业总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太湖县人民政府网、太湖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太湖县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湖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太湖县新城龙山路41号
联系人:杨先生 张女士 电 话:0556—416626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辰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湖县新城建设路12号,龙山影院5楼
联系人: 汪女士 刘女士
电 话: 15324522506 传 真: 0556—4189896
二0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