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FCG-H2015029
发布时间:2015年5月22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凤阳县凤宁现代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2、采购人:凤阳凤宁投资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凤阳县境内。
2、项目规模:凤阳凤宁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厢式客梯1部,载重1350kg,停靠站数为7层7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付款方式:项目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招标人组织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0%,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日起,两年)
4、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货且安装调试完毕。
5、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设备生产厂家或经电梯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经销商。
3、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
5、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且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5年5月22日 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300元/份,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
上述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开标现场缴纳标书费3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凤宁现代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3104269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中标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前按投标保证金同样方式交纳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指定账户,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凤阳凤宁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宿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 工 联系人:简 工
联系电话:0550-7166121 联系电话:18205523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