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合肥市上城国际新城榆景苑2幢904室房产及室内物品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12-08-20    浏览次数:74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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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CQBP0113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产权部(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受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对合肥市上城国际新城榆景苑2幢904室房产及室内物品进行公开转让。

委托方承诺本次产权公开交易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

1、合肥市上城国际新城榆景苑2幢904室房产,产权证号:合庐130019399。权利人:刘振兴,建筑结构:钢混,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建筑面积89.40平方米,套内面积75.73平方米。评估价为5826元/平方米。

2、室内物品

序号

名称

数量

评估价(元)

备注

1

TCL老式电视机

1台

20

-

2

欧力(BC-48)单门小冰箱

1台

100

-

3

三洋全自动洗衣机(4.6kg)

1台

300

XQB46-138编号1075948

4

美的40L电热水器

1台

120

WH110511CWWW

5

二门衣柜

1张

90

60*40*180

6

双人床

1张

200

简易木制

7

单人床

1张

60

简易木制

8

三人沙发

1张

30

铁质布艺沙发,已损坏

9

小茶几

1张

20

玻璃80*40

10

小木桌

1张

45

-

11

九洲机顶盒

1台

20

-

12

华生牌抽油烟机

1台

100

-

13

美的双灶

1台

30

-

14

合计

-

1135

-

以上房产和室内物品捆绑一并转让,总评估价为52.19万元。

转让标的详细情况见安徽天源价格房地产土地评估经纪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皖天源【2012】房估字第0465号)。

 

图一:标的所在位置

 

图二:标的所在位置

二、转让底价

转让底价为人民币46.971万元。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的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受让。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自2012年8月20日8:00起至2012年9月3日17:30止。

五、意向受让方的申请登记 

意向受让方应于前述公告期限内至合肥市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517室(交易服务科)向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填写《意向申请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往来结算收据)及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二)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格式附后)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往来结算收据)及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六、竞买保证金、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一)竞买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须于前述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光大合分阜南支;账号:087670120100330005096)汇入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并至合肥市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④号财务窗口开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往来结算收据。

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转为转让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二)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须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七、交易方式

根据转让标的的具体情况,本次公开转让采取“网络电子竞价” 方式进行公开拍卖。

八、特别说明

(一)转让标的以现状移交,凡参与受让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现状,委托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二)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的移交、过户等手续。办理上述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三)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委托方负责转让标的的清场工作。

(五)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己方是否符合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1]6号)、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印发的《关于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合房[2011]59号)及《住房限购政策具体操作程序》中的相关规定,如受让方因此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转让标的过户手续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0551-2692617

传 真:0551-2610397

地 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517室(交易服务科)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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