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XZCZX-20121212-2
受歙县公安局委托,现就歙县看守所直饮水和热水供应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歙县看守所直饮水和热水供应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歙县看守所直饮水和热水供应工程采用空气源热泵系统,规模30吨热和5立方米的直饮水。具体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直饮水系统必须满足310人左右,其中,看守所共24间,面积是6×18平方米,每间住12人;行政楼共三层,日常办公40人,安装直饮水龙头6个,底面积11×72平方米。
2.热水系统能满足310人热水供应。其中:洗澡热水分早、中、晚三个时间段供水;洗浴用热水每周六晚上7点-9点供应一次。
3.管道系统包含24间监室,直饮水管、热水管循环管道、行政楼直饮水、热水循环管道。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营业执照中注明有此相关的经营范围;
4.3、投标人必须具备二级环保类资质;
4.4、投标人必须具备类似工程业绩;
4.5、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供货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
4.6、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招标采购交易活动,保证所有提供的投标材料的真实性,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12 月12日至2012年12 月19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到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00元整/份,售后不退。
5.2下述报名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还,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为A4大小且要求每张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
1、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必须具备二级环保类资质;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前来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提交以上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投标人应负责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
5.3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按招标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地点: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六、联系人:
6.1招标单位:歙县公安局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05591219
6.2报名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9号二楼(县政府右隔壁,城市规划展示馆楼上)、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报名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59—6527291
6.3监督机构:歙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59-6534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