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舒路截污工程及龙舒路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6-05 浏览次数:558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招标编号
|
SZGCS2015--0090
|
发布日期
|
2015 年6月4日
|
一、招标条件
|
1、工程名称
|
龙舒路截污工程及龙舒路改造工程
|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舒发(2015)11号
|
3、招标人
|
舒城县建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城关镇龙舒路
|
2、建设规模
|
龙舒路全长约900米,总投资约500万。
|
3、计划工期
|
70个日历天
|
4、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
5、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6、质量标准
|
合格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三级及以上资质;无限制性投标处罚。
|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
①项目建造师资格要求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②项目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近一年无不良记录;③项目建造师必须常驻工地,每周不少于5天④项目建造师近三年有类似施工业绩。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
1、报名时间:
|
2015年6月 4 日至 2015年6月 12 日
|
2、报名方式:
|
《舒城县招投标网》网上报名(http://www.scxztb.gov.cn/scztb/)
|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15年 6月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见网上下载时间)
|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含图纸资料、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答疑澄清文件等)
|
五、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舒城县建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
地址:
|
高峰路与梅河路交叉口
|
地址:
|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 纬一路中段
|
邮编:
|
231300
|
邮编:
|
231300
|
联系人:
|
何涛
|
联系人:
|
王润田
|
电话:
|
|
电话:
|
0564-8568651
|
传真:
|
|
传真:
|
0564-8568651
|
六、备注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 会员单位开标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投标:①县外投标企业须到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②法人代表委托书、被授权人本人二代身份证,项目 负责人的本人二代身份证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证书。③施工企业需提供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 拟任此项目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和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④省外企业需到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基础信息登记。⑤拟任建造师应 具有近三年内(指2012年1月至今)类似业绩资料及相关证明原件(必须有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标准竣工验收报告(备案表),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备案表)为准,开标现场不能提供的投标人,资格后审将不予通过)。3、 有意向参与该项目投标的,但尚未取得年度会员身份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持临时会员申请材料及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 工资相关证明材料,(省外企业需到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基础信息登记)到舒城县招投标中心申请办理临时会员。如有疑问请与舒城 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业务股联系,电话:0564-8626373。 4、预中标企业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持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到舒城县招投标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5、本工程设诚信保证金40万,投标保证金10万, 中标企业的诚信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招投标局指定的保证金账 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将在项目实施完毕并经验收合格,承包人凭项目合同、发包人签署的验收报告(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手续)提出退付申请,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一次性退付承包人(无息)。6、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时使用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7、业主有权对部分主材实行市场询价。8、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图纸、答疑澄清文件)均由投标人凭借本单位加密锁从舒城县招投标网(www.scxztb.gov.cn)上下载。9、投标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匿名方式在网上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上传之日起11日内。若未提出问题视作同意本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招标文件上传之日起14日内作出答疑澄清。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10、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投标项目经理不准时到场的视作放弃投标。县招投标中心交易项目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的中标人,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向招标人递交亲笔签署的项目承诺书及接受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活动。
|
监管机构: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
七、公告发布媒体
|
1、《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www.act.org.cn
|
2、《舒城县招投标网》www.scxztb.gov.cn
|
3、《舒城县人民政府网》www.shucheng.gov.cn
|
4、《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
本网站招标信息除有明确授权外,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篡改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否则本网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