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含山分公司受业主的委托,现对“含山县凌家滩遗址保护工程测绘项目” 采取国内公开询价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RJHSZG-2014-014
二、项目名称:含山县凌家滩遗址保护工程测绘项目
三、采购单位:含山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四、招标内容与要求:
凌家滩遗址保护工程测绘面积约9.88平方公里,测绘工期、质量需满足凌家滩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编制、防洪工程、环境治理工程,以及多项文物保护工程规划设计单位的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1、控制测量
(1)D级GPS控制点15个点;(2)E级GPS控制点20个点;(3)三等水准测量约60公里;
2、防洪和环境治理工程测量
凌家滩东山河、大岗河全境,西山河西至路堤结合段,西水东调山河淮南铁路以南、1.5平方公里园区规划范围内区间,旅游公路入口环境治理区域。
要求:(1)带状图测量坐标系应与小比例尺图对应;(2)有交叉建筑物位置应标明交叉建筑物型式和底高程;(3)带状范围为沿河两侧堤脚外伸50m左右,比例为1:200;(4)在拟设调蓄区位置应测量整个调蓄区平面图,比例为1:1000; 河道断面测量图:(5)沿河道断面图,比例1:100,每50m测一断面,断面测至背水坡堤脚外50m。堤防断面测量应包括水下完整地形测量。(6)需在测量图上标出现场干径大于等于15cm的乔木,以及片植灌木的外边缘线。(7)测量图中标高应字体型式显示,不应以块的型式显示,测量图等高距为 1m。
3、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和文物保护工程
(1)1:2000地形图测绘约2平方公里, 1;1000地形图测绘约5平方公里,1:200地形图测绘约3.5平方公里。(2)满足地形图测量的技术规定和数字化成图要求。(3)1:200测绘范围内要求等高线加密,等高距为0.2或0.25,高程点布点10米一个;需在测量图上标出现场干径大于等于15cm的乔木,以及片植灌木的外边缘线。(4)测绘成果要求等高线闭合,可进行GIS分析。
4、测绘成果
(1)、基本控制(GPS网、三、四等水准网),文本资料及数据盘,控制测量成果资料齐全(三套);(2)数字化地形图(DWG)光盘三套;(3)薄膜图一套、蓝图五套;(4)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质检报告书。
五、投标要求:
1、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投标人须具有测绘甲级资质;
(4)测绘人员中至少有一名高级工程师自始至终参与本项目测绘工作(采购人将考勤);
2、报价函构成:投标报价函包括:报价单、报价说明及依据、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有效年检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高级工程师证书复印件、主要测绘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须在报价函密封袋外另附一份以便资格审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及服务承诺,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公司公章。报价函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投标报价:
(1)此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6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的80%,高于控制价80%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2)标投人应根据市场情况、自身实力和管理水平,测算出本企业承担该项目设计的实际费用,自主报价。否则,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须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市场变化等因素,考虑各种风险,作出自已的合理评估,并体现到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4)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测绘内容所需要的测绘费总价,包括人员工资、仪器使用、出图费用、税金及售后服务(含现场服务)等所有价格组成部分,一次性包死,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增加费用。
4、 合同主要条款:
(1)中标价: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服务周期:服务时间为接到采购人成交通知书起2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测绘任务并出测绘图册。投标人测绘成果在工期、质量等方面不能满足工程规划设计单位需求,招标人可中止本项投标人测绘服务,并追究相关经济责任。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0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所有测绘工作结束再付合同价的30%,测绘成果全部出成图册再付合同价的30%,余款在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4)报价函递交:投标人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密封件处加盖公章,密封件上标明询价函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地点。
5、资格审查:递交报价函时须提供下列原件: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效年检期内)、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组高级工程师证书原件、主要测绘人员相关证件原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以上资质材料均须在拆封报价函之前递交进行资格审查,未能在拆封报价函前全部提供上述资料的投标人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6、采购保证金:
投标人递交报价函前,必须提交规定的采购保证金。评审时投标人没有交纳采购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报价函。
采购人的利益在因投标人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的条件从投标人的采购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1)采购保证金为:12000.00元;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3)投标人应按要求在2014年10月11日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注册地法人账户汇出(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资格证书的名称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与采购中心到账单一同作为现场查验的依据,否则为无效担保,视为废标。
采购保证金可汇入如下银行: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收款人: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34001777108053006878-0163
(4)采购保证金有效期:采购保证金应在询价截止后10天内保持有效,不计利息。
(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中心将没收投标人采购保证金:
(a)投标人在询价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b)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
(c)未能按时提供测绘成果的;
(d)投标人有串通、提供虚假资料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7、评审原则:
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投标人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不超过三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可以根据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成交人,也可按照询价函要求,对成交候选人报价函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人(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采购人才能对第二成交候选人进行考察)。
8、相关费用:
投标人需交纳文件工本费300元,于开标现场交纳;中标单位应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9、报价函递交时间:2014年10月15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
10、报价函递交地点: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褒禅山路与望梅路交叉口,县住建局一楼东侧)
11、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5日上午9时00分
12、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黄先生 电话:13905659022
代理机构:阚先生 电话:13966398512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55-4626687
含山县文广新局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含山分公司
2014年9月29日
重要说明:所有关于本项目的补充、答疑、变更等相关通知公告均以我单位网站(http://www.hszbcg.com/)发布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