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G-AQ-2015-626)
受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委托,现对“安庆市体育中心和全民健身中心委托运营项目”进行国内单一来源采购,该项目服务拟由南通爱玛会文体产业有限公司提供。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从2016年 1 月 22 日起至2016年 1 月 29 日止。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项目预算
采购人:安庆市教育体育局
项目名称:安庆市体育中心和全民健身中心委托运营项目
项目内容:安庆市体育中心(不含市体育学校)和全民健身中心现有全部室内外设施和场地的运营
运营补贴和资产使用费:委托运营12年分为补贴期、发展期、回报期三个阶段,各为4年。
前期安庆市共补贴不超过3800万元,其中第1年补贴30%,第2年补贴25%,第3年补贴25%,第4年补贴20%。上述运营补贴,主要用于运营方在安庆市组织大型体育赛事、活动及场馆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场馆运营性装饰、改造、新建以及日常管理支出。
第5至第8年为发展期,安庆市不再补贴。
第9至12年为回报期,运营公司共上缴安庆市资产使用费不低于1400万元,其中第9年上缴20%,第10年上缴25%,第11年上缴25%,第12年上缴30%
(二)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前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运营委托单位,但在开标前其他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均放弃参与,只有南通爱玛会文体产业有限公司一家符合要求,导致项目竞争性磋商失败。考虑时间紧、项目采购特殊性、为尽快开放体育场馆投入运营,经批准,项目转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提供的服务
1、 供应商名称:南通爱玛会文体产业有限公司
2、提供的服务:安庆市体育中心(不含市体育学校)和全民健身中心现有全部室内外设施和场地的运营
(四)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安庆市教育体育局
地 址:安庆市菱湖北路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市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联系人:江冬青,联系电话:0556-5991160,传真:0556-5991163)。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