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郊区樟木山铁矿矿山、黎明铁矿矿山、福光铅锌矿矿山环境治理植被恢复工程补充公告
项目编号:2015-GC-Z-Z-342
各投标人:
因部分潜在投标人提出质疑,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请各投标人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评标办法,商务标评审中第3条”中第(2)条
原招标文件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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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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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值为评标基准价(无效报价不作为评标基准值),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70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70(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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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值为评标基准价(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除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除0.5分,扣完为止。不足1%的按插值法计算。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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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招标资料:图纸说明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
建设单位:铜陵市郊区土地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