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金寨县2014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7-29    浏览次数:47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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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JZ20147034

备案编号

   JZZB-GC-20140524

工程名称

   金寨县2014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工程地点

   金寨县南溪镇、果子园乡等11个乡镇

招标(建设)单位

   金寨县环境保护局、金寨县水库移民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和润基建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

    内容包括:该工程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一座日处理300吨污水处理站(动力)(南溪镇南溪村);二标段,日处理200吨污水处理站四座(动力)(果子园乡吴湾村、青山镇街道村、槐树湾乡槐树湾村、全军乡沙河店村);三标段,日处理200吨污水处理站五座(微动力)(铁冲乡前营村、关庙乡关庙村、沙河乡街道村、花石乡花石村、长岭乡长山冲村);四标段,新建生活污水管网47公里(南溪镇、果子园乡、青山镇、槐树湾乡、全军乡、铁冲乡、关庙乡、沙河乡、花石乡、长岭乡、古碑镇)。

计划工期

 一至四标段均为120日历天

招标资质、

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专项资质;(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企业必须同时具备(1)、(2)、(3)项资质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须满足(1)、(3)项资质要求。 

2、拟任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和重大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3、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业绩(自2011年1月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建设规模

   新建10座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站,新铺设污水管网47公里。

招标范围

1、地面建筑、地下构筑物、生活污水管网、总平面等土建工程设计(设计深度为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图,下同);2、污水处理工艺设计;3、地面建筑、地上地下构筑物、生活污水管网、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4、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装卸、试验、保护;5、 工艺处理设备及电气设备、自控仪表、化验仪器及泵、管线及控制系统安装、检验、测试、调试;6、联动试车、通水试运行;7、员工培训;8、除电费外免费服务1年;9、为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全部附属工作。

 

标段数

 

四个标段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

2014年07月28日8:00—2014年08月1日17:3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

   金寨县招投标网网上报名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含答疑澄清文件等)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4年07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见网上下载时间)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

办法

综合评估法

联系人

杨立新

联系

电话

0564-7061798

    备   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

    2.省外投标企业还需按照安徽省住建厅建市【2010】217号文件要求在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进皖备案手续,方可办理会员并报名参加投标。(本条不采用)

    3.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法人身份证明书、建造师注册资质等级证书参加开标会。(本条不采用)

    4.投标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和重大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

    5.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为每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详见招标文件)缴纳至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专用账户,请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账号提交。

账户名称: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第一标段

(1)账 号:34001747201052503568-014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

(2)账 号:17672707916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行

(3)账 号:20000278890610300000456

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第二标段

(1)账 号:34001747201052503568-014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

(2)账 号:17672707919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行

(3)账 号:20000278890610300002128

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第三标段

(1)账 号:34001747201052503568-014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

(2)账 号:18272707792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行

(3)账 号:20000278890610300000552

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第四标段

(1)账 号:34001747201052503568-014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

(2)账 号:18122707891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行

(3)账 号:20000278890610300000796

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6.本工程实行低价风险差额保证金制度,投标单位中标后应,按最高限价与中标单位中标价的差额部分缴纳低价风险差额保证金。(本条不采用)

    7.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图纸、答疑澄清文件)均由投标人凭借本单位加密锁从金寨县招投标监管服务系统网站(www.ahjzztb.gov.cn)上下载。

    8.投标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匿名方式在网上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上传之日起5日内,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招标文件上传之日起7日内,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9. 申请办理加密锁身份证的投标企业,在金寨县招投标网上登录注册后,携带下列材料(按(1)至(6)项的程序装订成册):

   (1)《金寨县建设项目投标企业会员申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诚信廉政承诺书》(格式,可在金寨县招投标网上“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

   (2)《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服务系统交易员申请表》(格式,可在金寨县招投标网上“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申请办理临时会员的不需要此表);

   (3)企业基本信息:包括基本情况、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及联系人信息等;

   (4)企业基本账号开户银行及账号的批准文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项目经理信息:包括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考核证等相关资料(其中涉及资质证明的要求同时提交资质证书原件);

   (6)联合体投标的需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双方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涉及资质证明的要求同时提交资质证书原件);

    并同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证)等证件原件到金寨县招投标中心业务受理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按规定交齐相关费用后,即可领取加密锁。办理加密锁身份证联系电话0564-7350796

    10.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答疑澄清文件)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业务股联系,电话:0564-7350798、7350778。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公告发布媒体

《金寨县招投标网》 www.ahjzztb.gov.cn

《安徽省招标局网》www.ahbidding.gov.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www.act.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服务中心》www.ahbidding.gov.cn

《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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