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NZC—H2012184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将以询价采购的方式购买一批货物,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三、商务要求”。
2、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9月24日1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密封报价(正、副各一份),迟到的报价文件我中心拒绝接收。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供应商还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询价技术规格要求中所指出的设备的标准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但该替代标准应不低于技术要求中的规定,以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5、如果本次询价文件中所拟的个别技术参数(特殊规定除外)属于某一产品的专有参数,投标人可以不受其限制,但是报价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如果采购中心对其质疑给予答复,以答复为准,如果未给答复,投标人投标时在其报价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必须明确表述清楚。
6、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7、财政部《货物服务招标采购范本》中的“合同条款”、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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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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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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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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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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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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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雷达测速抓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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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LDR/有效像素130万/快门速度1/4秒~1/10000秒 /嵌入式主机/不低于2GB DDR内存/32G本地存储空间。其他参数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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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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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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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要求
1、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并加盖报名投标供应商印章的复印件。
②投标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委托报价的法人委托书原件和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复印件。
④其他所必需的文件。
2、交货期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日内安装完毕,交付用户方验收。
3、询价保证金
①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时需缴纳保证金为3000元,报价供应商在2012年9月24日10时(进账截止时间)前将询价保证金由单位基本账户转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拒绝现金缴入。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询价保证金,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汇款时务必请在汇款备注中写清项目编号(H2012184)。
②保证金账户
名称:阜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阜南县支行
账号:1311042029201000758
③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中标供应商询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货物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
④在询价有效期内,被询价供应商撤回报价或放弃成交资格的,中心有权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该标段的询价保证金。
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擅自以非成交的产品型号供货的,或者采取以次充好等不正当手段供货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损失,中心有权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该标段的询价保证金。
四、技术支持服务承诺
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价格、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作出书面承诺。
五、其他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安徽省阜南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人:胡京辉 联系电话:0558-6727333
传 真:0558-6727333 邮 编:236300
阜南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阜南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供应商报价函
致:阜南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本公司十分高兴地收到贵中心编号为FNZC-H2012184的询价采购函,我方已研究了该报价函的全部内容,现向贵中心就所采购的标的物做出如下报价:
一、责任与义务
本公司承诺:
1、本公司的报价函一旦为贵中心认可,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2、本公司报价函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否则我方愿意接受贵中心的处罚;
3、本公司一旦荣幸地成为本项目的签约方,同意将贵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本报价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货物报价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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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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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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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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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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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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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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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章) 授权人:(签字)
三、技术规格偏离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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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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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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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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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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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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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章) 授权人:(签字)
四、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货,交付用户方验收使用。
五、技术支持服务承诺
六、其他所必需文件
七、联系方式 :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地 址:
(公司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车载雷达测速抓拍系统性能与技术要求
1. 设备配置及结构
每套设备含摄像机、测速雷达、锂电池、充电器、嵌入式控制计算机、测速抓拍系统软件、车载安装支架、便携式三脚架等。
(1) 要求一体化设计,系统主机要求体积小、重量轻,能手持使用,提供手持手柄,并可安装在巡逻车上使用,也可以用便携式三脚架置于路边使用。
(2) 系统采用12V 锂电池供电,也可以采用汽车电源供电。
(3) 使用安装模式:总体要求对车体无任何破坏,安装拆卸简单原则。
a、车载模式:非侵入式安装方式,设备采用独立支架固定于副驾驶前,充分利用车内原有结构的着力点,不破坏车体,结构轻巧、组装拆卸方便。可在巡逻状态下使用该设备。
b、三脚架模式:雷达和摄像机连动并刚性连接.
C、手持式:手柄可以方便拆卸、安装。
2. 基本性能
(1) 超速自动抓拍:采用雷达测速,系统对超速车辆自动抓拍、存储相关证据(时间、地点、限速、车速、证据图片等)。
(2) 可对雷达设定起拍速度、最高限速、最低限速。可调节摄像机快门、焦距等参数。
(3) 具有静止/运动、同向/反向测速抓拍功能。
(4) 具有USB、Video等接口,能方便输入输出数据。
(5) 内置CDMA无线传输模块,插入手机卡就可以使用,可现场处罚也可远程传输到处理中心。
(6) 可现场操作,查阅、导出、删除、放大/缩小/平移拍摄的图像。
(7) 要求提供后台管理软件,可实现违法图片的整理、录入、处罚、打印、黑名单管理等管理功能。
(8) 支持录像功能,
3. 要求符合GA/T 832—2009《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的要求,
4. 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监督检测中心的相关检测报告。
5. 主要技术参数
(1) 测速量程:(20~250)km/h
(2) 测速误差: 0~-6 km/h(≤100km/h),0~-6%(>100km/h);
(3) 车辆捕获率:≥90%;
(4) 工作电压:DC 12V;
(5) 供电方式:锂电池或汽车电源供电;
(6) 高清拍摄图像解析度≥130万象素;
(7) 变焦:18倍光学变焦,12倍数字变焦;
(8) 快门速度:1/4秒到1/10,000秒;
(9) 图像格式:jpeg;
(10) 采用固态硬盘,存储量不低于500G;
6. 计量认证或质量认证
(1)系统所用测速雷达如是国产设备的厂商须具有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和型式批准证书。
(2)系统所用测速雷达如是进口设备须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若采用的雷达部件非投标人自主制造,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质量及备件供应保证书原件。
7. 服务
(1)安装调试:设备免费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
(2)设备的质保期:设备质保期期限均为一年,质保期自交货之日起计算。所有设备质保期内产品质量问题免费维修。产品故障报修,48小时内上门维修。
(3)培训:安装现场实地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