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招管局“五项措施”助推企业诚信建设

为认真落实争创全国文明县城动员会议精神,县招管局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立足岗位职责,细化目标任务,主动作为,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助推我县投标企业诚信建设。

一是对入库的1000多家会员单位,在入会员库前必须签订一份《诚信承诺书》,书面承诺其提供的各类信息真实、完整、可信。
二是建立小型项目诚信会员库。对政府投资估算200万以下的建设工程,直接从会员库中随机选择中标企业,中标企业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一旦出现不诚信行为,将及时启动约谈、督办、不良行为记录以及经济处罚等相应的处理措施,直至清除诚信会员库。
三是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增设诚信保证金,并在开标现场签订《诚信保证金协议》。投标企业在投标过程中一旦出现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或弄虚作假的,将全额没收其诚信保证金并记不良信息记录。
四是积极创新评标办法。改革现行评分标准,即在原有技术标、商务标基础上增设“诚信标”分值,且诚信标分值不少于总分值的20%;同时将投标企业的诚信得分作为评标的前提条件,诚信得分低于一定分值的投标企业,直接取消其竞标资格。
五是加大对不诚信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企业投标过程中出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一律给相关企业或个人记不良信息记录,列入“黑名单”,并限制一定期限参与我县招投标活动。同时启动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做到“一地失信,处处受限”,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不仅让企业为失信付出成本,而且给失信企业牢牢地戴上了守信的“紧箍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