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银定河排涝站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发布)
天长市银定河排涝站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发布)
                     
招标编号:皖 M4140289
发布日期:2014109
一、           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天长市银定河排涝站建设工程监理
2、招 标 人:天长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天长市银定河
2、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排水流量为30立方米/秒,装机容量为2700千瓦,6台¢1400立式轴流泵;投资约2600万元。
3、计划总工期:30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工程监理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第①项或第②项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②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企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必须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2、拟派的总监201011日至2014930日监理过排水流量在20立方米/秒及以上或装机容量在2000千瓦及以上的泵站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备案的单位投标,非备案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要求按照滁招管综﹝20139文件执行。网址: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b0cfaff4-c6d1-4f78-9230-59b09cec2729&categoryNum=013有关备案的更多信息,请登陆滁州招标采购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联系人:张工,电话:0550-3801701、黄工,电话:3019013)。
5、严禁挂靠、围标、串标,项目监理实施过程中,项目总监及组建的监理人员等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条件履约,否则将视为挂靠行为。如投标人有上述挂靠、围标、串标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动中止合同,给予相应的处罚,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本工程招标方式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本工程不实行报名制度,实行资格后审。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4109日起
2、获取方式:从天长市招标采购网(www.tczbcg.com)‘资料下载’一栏中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如投标人不及时查看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长市招标采购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天长政府网”、“安徽省招标局网 ”、“ 滁州市招标采购网”、“ 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 中国天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 各潜在投标人,如果对该招标公告有疑议的请于20141012日前将疑议发送至tcrczj@163.com,联系电话:0550-7312444
    
 
天长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盖章)
                                     
  2014年10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