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杨光远在创建全省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示范城市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市城乡建委党组书记 杨光远
(2014年5月30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创建“全省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示范城市”动员大会,目的就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快推动,促进落实。近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造价管理总站对我市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非常重视和关心,去年8月,省厅在我市召开了全省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现场会,李建副厅长充分肯定了我市以政府投资工程造价监管为重点,以业绩信用管理为抓手,以行业自律管理为突破口,强化业务指导、树立示范典型,以点带面逐步构建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分阶段合理确定,全过程有效控制管理体系,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的经验做法。今天王胜波处长和王成球站长再次亲临会议指导,在此我代表市城乡建委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地欢迎!对省厅和省总站多年来对我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刚才正金同志宣读了滁州市创建“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活动的指导思路、工作目标、工作举措、步骤安排和工作要求。希望大家切实抓好落实。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管委会、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可以看出,大家信心很足,决心很大。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创建“示范城市”活动的重大意义。
    工程造价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的核心。全过程造价管理由于贯穿整个项目建设周期,可以较好地实现投资、工期及质量三大控制目标的有机统一,从而成为现代工程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和方式。
    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从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工程款支付至竣工结算审核,涉及到政府决策部门、投资主管部门、相关职能主管部门、业主、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等多层次、多方面的协调与合作。目前,建设工程造价采用分阶段多次计价方式,尚未形成各阶段之间相互衔接,前者制约后者,后者补充前者的全过程造价管理制度体系。因决策失误、设计浪费、承发包交易计价活动不规范、施工变更签证管理不到位、竣工结算高估冒算等原因,不仅浪费政府资金,影响投资效益,而且事关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施工安全,甚至会引发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创建“示范城市”活动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开展创建“示范城市”活动,是节约政府投资,推进“美好新滁城”又好又快建设的需要。
    “大滁城”建设以来,市指挥部直接调度的政府投资开工建设安置房项目56个,建筑面积643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151亿元;开工建设道路项目196个,总里程431公里,工程总造价139亿元;开工建设城市公共设施项目170个,工程总造价133亿元。2013年滁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首超千亿,完成1076亿元,增长22%;围绕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等方面,谋划亿元以上项目615个,总投资3538亿元。开展创建“示范城市”活动,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有利于政府投资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实现工程造价由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化管理转变、由分阶段管理向全过程管理转变,从而杜绝“三超”现象发生,发挥建设资金最大效益。可以说在“美好新滁城”建设中开展创建“示范城市”活动恰逢其时,十分必要。这对促进我市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为“美好新滁城”建设保驾护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开展创建“示范城市”活动,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2013年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23.5亿元,完成地方税收入14.56亿元,建筑业完成税收占全市地方税收总量达18.4%,建筑业已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得到,建筑企业管理粗放,因法律风险防控及合同履约意识差,施工过程计量、变更、签证管理能力不强等原因,引发竣工结算拖延,进而引发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近三年来,市清欠办共受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投诉1205起,涉及农民工20223人,涉及金额2.87亿元,已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建筑企业工程拖欠款一直在高位运行,企业流动资金短缺,融资成本上升,融资能力持续下滑,已成为阻碍建筑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
开展创建“示范城市”活动,加强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进度款支付审核管理,充分应用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所形成的阶段性成果文件,形成最终竣工结算审核文件,有助于解决竣工结算拖延问题,进而有效解决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助于减少建设领域恶性集访事件,营造和谐稳定社会局面,并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三)开展创建“示范城市”活动,是提高造价咨询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需要。
    201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意见》(建标〔2013〕52号),提出“政府投资工程推行全过程造价控制。鼓励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政府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提供咨询服务。”今年2月1日施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国家推广工程造价咨询制度,对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
    目前,我市造价咨询市场尚不规范,低价恶性竞争日益加剧。如果依旧固守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等传统咨询业务,不积极转型升级,拓展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业务,打造咨询项目精品,就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势必会在激烈的竞争中因业务量逐渐萎缩而难以生存。
    工程造价咨询由静态的、事后的、被动的竣工结算审核转型到动态的、事先的、主动的全过程造价控制,是适应市场需求、顺应时代潮流的必然,也是工程咨询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可靠途径。造价咨询服务模式转型,有利于建立科学、规范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造价咨询质量和服务水平;有利于拓宽咨询服务空间,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开展创建“示范城市”活动,不仅是大建设对我们提出的现实要求,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迫切需要。全市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要认清形势,紧紧抓住“美好新滁城”建设为造价咨询行业发展所提供的前所未有机遇,认真开展好创建“示范城市”活动。在创建“示范城市”活动中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四)开展创建“示范城市”活动,是规避执业风险,防止和杜绝建设领域腐败的需要。
    工程建设涉及到大量的资金往来,工程造价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这一特征决定了工程领域必然是腐败的长期高发领域,同样也是反腐的长期重点工作领域。长期以来,我们注重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而忽视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致使计价行为不规范,导致招投标约定价格不实和工程合同价款控制不严,随意变更建设内容和标准,调整工程造价,给腐败行为提供了条件和机会。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大部分建设单位和造价咨询企业对项目管理责任和跟踪审计监督责任认识不清,常常出现管理缺位和监督越位现象,使监督制约机制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实施中极易高估冒算,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开展创建“示范城市”活动,有利于规范各方的计价方式、计价行为,规范建设工程从筹建到工程交付使用前所需的全部费用,杜绝腐败的发生,避免“大楼建起来,干部倒下去”。
    总之,我们要充分认识创建“示范城市”活动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细化措施,全力推进,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创建“示范城市”活动。
    创建“示范城市”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一个抓手、载体和动力。参与创建的单位和人员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突出创建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推行限额设计。
    设计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环节,设计费用虽占工程投资的比例很小,但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达70%以上。长期以来,我们普遍忽视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在设计中大多重技术轻经济,设计人员似乎只对设计工程的质量负责,对工程造价的高低不太关心。以致无法通过优化设计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概算起到控制总造价的作用。
    政府投资工程设计应合理、从优,充分考虑经济性、实用性,积极推行限额设计。在设计过程中,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益评价,优化设计方案,既保证设计在技术上先进合理、新颖美观,又不突破投资限额目标,从而杜绝在工程设计中任意提高安全系数和设计标准,或只考虑技术方案的可行性,而不重视经济合理性的现象,保证工程造价得到有效的控制。
    滁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蓝白领公寓项目限额设计招标经验告诉我们,限额设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它抓住了在设计中以控制工程量为控制造价的核心,有利于处理好技术与经济对立统一关系。在创建“示范城市”活动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强与招投标监管部门联系,积极引导和推动限额设计招标。建设、设计、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企业要加强限额设计研究,积极推行限额设计招标,从源头上控制工程造价,节约政府投资。
    (二)加强交易阶段工程造价管理,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监管行之有效”的工程造价管理思路,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一要加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的宣贯力度,严格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备案管理。对招标文件中违反“13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条款要责成招标人整改,从源头上预防不公正条款对施工过程的影响,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二要加强施工合同备案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已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版施工合同设定了双方互为担保、情势变更调价、违约双倍赔偿、物权证书移交、缺陷责任定期、工程系列保险、索赔过期作废、争议过程评审八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为妥善解决签订黑白合同、拖欠工程款、固定单价合同因市场波动的价格调整等主要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引导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的计价条款和中标价订立合同,严禁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订立施工合同,减少合同纠纷争议,保障合同顺利履行。
    (三)加强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严格工程变更签证程序。
    施工阶段按图施工,以施工合同价为目标,控制工程造价。要加强施工阶段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等合同价款调整管理,建立健全工程变更管理制度,明确工程变更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和监督问责等内容。要注重工程变更价款的分析比较与确认。在审核工程变更时,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个因素详加分析,对多个技术方案进行筛选,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尽量减少变更费用。同时,要就工程变更的原因、变更手续是否齐全、变更的工程量和价款是否准确等方面进行核查和确认。严禁出现随意变更、随意签证及先变更后审批行为。要严格工程计量和进度款支付审核,确保资金支付与项目进度相匹配,杜绝超前支付或无故拖欠付款现象的发生。要加强合同履约管理,防止不作为的过期默认和违约事件发生,导致合同风险扩大,损害政府利益。
    (四)加强竣工验收阶段工程造价管理,严防竣工结算高估冒算。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一环。竣工结算不仅反映整个工程的实际造价,也反映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工程造价管理的能力。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应以施工承发包合同为基础,充分应用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工作中所形成的阶段性成果文件,形成最终工程结算审查文件。施工过程中,不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时限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在竣工结算审核时,补办变更、签证等手续其实质是违约行为,易产生合同纠纷,导致竣工结算拖延,进而引发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要加强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管理,严禁竣工结算高估冒算,保障政府资金安全。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创建“示范城市”活动取得实效。
    创建“示范城市”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必须加强领导,科学组织,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在明年年底前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考核验收。具体要做到五个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为全力推进“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市城乡建委成立了创建“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戴弋为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造价站站长张正金兼任办公室主任,实施对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和全面指挥。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建设、监理、造价咨询等企业,要按照会议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示范城市”活动实施方案,抓紧分解工作目标任务,逐级建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做到组织、人员、经费、任务、措施五落实,确保创建目标实现。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创建“示范城市”工作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责任是否落实。要把创建“示范城市”工作任务落实到工程设计、施工、承发包交易、施工和竣工验收每一个阶段;落实到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服务和监督管理的每一个单位;落实到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的业主代表、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及相关参与人员每一个人身上,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漏洞、创建无死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程指导服务,全程跟踪督查。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好的单位和人员,要树立为典型和标杆,组织观摩学习;对表现差的单位和人员,要督促整改,通报批评;对工程造价管理失控的单位和人员,要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或黑名单,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制度约束到位。创建“示范城市”工作具有涉及面广、动态性大、专业性强的特点,如果没有配套完善的制度,就无法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完善工作调度、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各项制度,全面推进创建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做到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以制度建设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合力创建到位。创建“示范城市”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各个方面的通力协作。各部门和单位要顾大局,识大体,协调一致,齐心协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各建设单位要落实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责任,积极协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程序、时限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造价管理。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强与招标、审计等部门的联系,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全过程造价监管,形成管理、监督的合力,开创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工作局面,保障政府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
    五是宣传发动到位。创建“示范城市”工作是一件大事,是一件急事,也是一件难事,必须动员全行业的造价人员共同参与。市造价站要注重舆论造势,精心策划宣传主题和宣教行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造价期刊、造价管理网站及施工现场宣传栏,广泛动员造价人员积极参与到创建“示范城市”活动中来,把心思集中到创建工作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创建工作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创建工作来,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地进行创建宣传,营造出全行业参与创建“示范城市”活动的浓厚氛围。
    同志们,今天的动员大会是创建“示范城市”活动的一个重要步骤,目的就是动员全市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单位和人员上下同心,团结一致,扎实工作,以创建活动的蓬勃开展推动政府投资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为“美好新滁州”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来源:安徽工程造价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