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招投标局“四个强化”加强计划生育工作
今年以来,县招投标局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增强计划生育观念,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齐抓共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该局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列入局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事项,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调整健全了计生工作领导组织和计生协会,明确一把手、分管领导及计生专干工作职责,落实了计生专干津贴和必要的办公经费,建立了计生工作制度。与下属单位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和下属单位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强化学习教育。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加大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宣传力度,做好计生政策解释工作。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积极动员符合生育政策的干部,按规定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督促已婚生育干部落实节育措施、参加妇检;鼓励干部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及时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
三是强化工作落实。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自行聘用人员等婚育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准确有效地做好信息台账登记,进一步掌握实情、明确责任、完善机制。按月按要求报送“一单一表”情况各种报表、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建立统计台账、计生药品登记簿和举报登记表,做到资料完整齐全规范,数据清楚、准确。协助本局所在城关镇政府、中大社区开展工作。
四是强化工作重点。严格婚育登记制度,加强初婚的管理,防止非婚生育现象。积极开展“关爱女孩”、服务新婚家庭、生殖健康体检服务、三八妇女节慰问女工作人员等活动。落实好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及措施,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新机制,保障晚婚晚育优惠措施的政策落实,对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