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高速·时代学府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项目编号:2021AFWGZ01083/Z-GD3821-D1-0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5月26日
开标日期:2021年6月17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96号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亿肆仟陆佰捌拾玖万肆仟柒佰陆拾捌元玖角陆分(¥246894768.96元)
工期:750日历天
项目经理:鲍义顺(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134090905040)
企业业绩:
1、江北新区明发一中、明发琅小扩建及团结大道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 竣工时间:2020年8月21日 合同金额:266000000.00元
项目经理业绩:
1、江北新区明发一中、明发琅小扩建及团结大道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 竣工时间:2020年8月21日 合同金额:266000000.00元
奖项:
1、安徽霍邱县体育馆、体育场工程荣获2017-2018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 获奖时间:2019年4月
2、淮南市山南十五小项目教学楼、综合楼工程荣获2020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 获奖时间:2021年1月
3、荣获2015年度全国优秀施工企业 获奖时间:2016年3月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308号网讯大厦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亿肆仟柒佰叁拾壹万捌仟伍佰壹拾陆元伍角整(¥247318516.50元)
工期:75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楠(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134131411053)
企业业绩:
1、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第三安置区住宅产业化施工 竣工时间:2020年1月19日 合同金额:526277859.13元
项目经理业绩:
1、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第三安置区住宅产业化施工 竣工时间:2020年1月19日 合同金额:526277859.13元
奖项:
1、安徽轻工国际贸易及研发中心工程荣获2017-2018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 获奖时间:2019年4月
2、东方蓝海BHJ-01-01地块B1号楼工程荣获2017-2018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 获奖时间:2019年4月
3、荣获2015年度全国优秀施工企业 获奖时间:2016年3月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99号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亿肆仟陆佰玖拾叁万捌仟陆佰壹拾柒元零叁分(¥246938617.03元)
工期:750日历天
项目经理:董佳佳(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苏132161603646)
企业业绩:
1、NO.2015G61地块项目J地块施工 竣工时间:2020年11月3日 合同金额:404956291.81元
项目经理业绩:
1、NO.2015G61地块项目J地块施工 竣工时间:2020年11月3日 合同金额:404956291.81元
奖项:
1、南京软件谷明发科创城Q4地块工程D3#楼荣获2018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获奖时间:2019年1月28日
2、物流配送中心二期建设项目荣获2018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获奖时间:2019年1月28日
3、荣获2017年度全国优秀施工企业 获奖时间:2018年3月
招标人: 安徽省安高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庐州大道与金斗路交口高速·时代公馆写字楼3层
联系人:高工
联系方式:0551-62930921
招标代理名称:安徽省安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金融港(徽州大道与扬子江路交口)A5栋三楼
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51-65987307/18297967987
公示期: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安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551-65987307/1829796798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庄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安高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省安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