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西湖畔花园项目消防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蜀西湖畔花园项目消防工程

项目编号:2020AFGGZ0135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63日

开标日期:202079日09时30分

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北京城建天宁消防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富丰路4号3层03B04(园区)

投标报价 人民币: 伍佰伍拾捌万伍仟伍佰捌拾捌元陆角捌分¥:5585588.68元)

项目经理:李光文(证书注册编号:京111141428071

工期:18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综合得分:88.30分

企业业绩:

1.芜湖赭山春秋消防工程

2.北京市CBD核心区Z2B地块商业金融项目二标段消防供应、安装及调试

3.怀柔新城03街区下元、钓鱼台及关东棚户区项目HR00-0003-6019(西地块1#、2#、3#、4#、5#楼、人防出口及地下车库)消防工程

4.中国农业银行北方数据中心机房消防工程

5.大连金石滩鲁能希尔顿假日酒店项目消防工程

6.兴安盟碧桂园囍居苑A区消防工程

7.梅溪·正荣府项目一期消防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

1.怀柔新城03街区下元、钓鱼台及关东棚户区项目HR00-0003-6019(西地块1#、2#、3#、4#、5#楼、人防出口及地下车库)消防工程

2.梅溪·正荣府项目一期消防工程

获奖情况

1. 奖项名称:二零一六年度北京市建筑长城杯工程金质

项目名称:石油生产信息安全控制中心等6项(A29)消防专业分包工程

2. 奖项名称:2017-2018年度北京市建筑长城杯工程金

质奖

项目名称:中国卫星通信大厦消防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省大地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华路8号

投标报价 人民币: 伍佰柒拾叁万零玖拾捌元柒角肆分¥:5730098.74元)

项目经理:郭刚建(证书注册编号:皖134060904605

工期:18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综合得分:86.80分

企业业绩:

1.航空新城消防工程施工及安装

2.滁州合信翰林雅苑小区消防工程

3.济南万科金域华府项目三期消防工程

4.蚌埠绿地中央广场六期消防工程施工

项目经理业绩:

1.航空新城消防工程施工及安装

2.滁州合信翰林雅苑小区消防工程

获奖情况/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省安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铜陵北路铁路生活小区5幢406室

投标报价 人民币: 伍佰陆拾叁万陆仟叁佰柒拾贰元零玖分¥:5636372.09元)

项目经理:陈贵好(证书注册编号:皖134171721747

工期:18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综合得分:86.40分

企业业绩:

1.安徽宝利丰广场购物中心及步行街消防工程

2.合肥汇景中心项目住宅部分消防工程

3.合肥万科森林城项目A5地块消防工程

4.合肥万科森林城项目A3地块消防工程

5.金融港中心消防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

1.马鞍山安粮城市广场项目三期消防工程

2.金融港中心消防工程

获奖情况/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高速蜀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学田路与云飞路交口东南角蜀西湖畔花园售楼部

联系人: 程工

联系方式:0551-63817189

招标代理名称: 安徽省安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合肥金融港(徽州大道与杨子江路交口)A5栋三楼

项目负责人: 刘工

联系电话:0551-65987307

、公示期

公示期:2020710日至202071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安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人:工,联系电话:0551-65987307。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庄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姚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1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0710日